术后医疗事故
日期:2023-06-21
安徽医疗纠纷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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术后医疗事故,是医务人员违反术后诊疗护理规则、常规,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明显损害的事故。
术后医疗过失行为主要有:
1麻醉人员违反规定,未亲自护送危重和全麻的病员,或未向值班人员交待手术麻醉的经过及注意事项,造成不良后果。
2医师(含麻醉人员)违反术后查房或随访制度,未能及时发现并发症和病情变化,造成不良后果。
3违反交接班制度,影响术后观察与护理造成不良后果。
4医务人员违反常规,过失污染、拔掉气管、插管和导管,造成不良后果。
5违反术后病情观察、测试、记载及报告规范,造成不良后果。
6医务人员擅离职守、延误术后病情变化诊断处理,造成不良后果。应当注意,术后发生不可预料或不可避免的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。
【相关依据】
医疗事故处理条例[20020404]
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,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,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、常规,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。